每個月農曆初三,初七,十三,十八這六屬於凶日,口訣有云:「作事求謀定不昌」、「迎親嫁娶無男女」、「孤兒寡苦不成雙」、「起屋庭前無人住」、「架屋未完先駕喪」、「行船跑馬遭沈溺」,「上官赴任不還鄉」。
凡大事或重耍事項。三娘煞大事都不宜舉辨。
筆者 曾目見有朋友親屬三娘煞用事不吉招來橫禍,話說朋友聽到該親屬選係當日農曆初三嫁娶結婚,心知不妙,後來結果他們結婚後,女的在電梯內遭人打劫,更甚的是女的事後小產,我告訴學生,妳為甚麼不早些告訢他們取消牽婚禮撻訂,避過災劫!女學生告訴我,如果屬不是事實就會害他們損失金錢,很難開口,假如是事實,很後悔當日沒有告訢他們,引致對方惹來不吉利遭遇。
從這事件身看來玄學有些事不由妳不信,信好過唔信,免除禍患。